挑戰防疫執法,嘉義縣祭出2重罰,分別為案10666隱匿外地活動足跡,另一位接觸者於居家隔離期間關閉手機、擅離防疫旅館,嚴重影響疫調,造成疫情擴散威脅,縣長翁章梁震怒要求重罰,衛生局依法處以30萬元及20萬元。
嘉義縣水上鄉確診案10666,於6月5日確診疫情調查期間,針對5月20日至6月3日活動足跡未能如實交代,經警方循車輛線足跡調閱監視器等方式,發現個案多日離開嘉義縣至外縣市之足跡,讓疫調人員疲於奔命,並多次以電話確認足跡,屢遭拒接及掛斷電話,經認定案10666未據告知隱匿活動足跡,罔顧疫情延燒,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同法第67條裁罰新台幣30萬元。
另外,黃姓男子為台北確診案12038共食接觸者,因被匡列密切接觸者,雖PCR採檢為陰性,於居家隔離期間因逕自關閉手機,由衛生局安排入住防疫旅館,黃男罔顧疫情嚴峻與法律規範依然外出,再經強制入住集中檢疫所,挑戰政府防疫決心,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病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1項裁罰新台幣20萬。
衛生局長趙紋華強調,疫調足跡是防堵疫情破口的重要關鍵,舉凡隱匿疫情資訊、妨礙疫調,將開罰6萬至30萬元罰鍰;基於防疫,縣府也將加強取締,截至11日開罰違反暫停營業規定的休閒娛樂場所4件、未落實防疫措施的營業場所1件、未戴口罩37件及群聚28件,請民眾出門務必全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共同抵抗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