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鎮一名年逾7旬沈姓老嫗日前至斗南鎮農會提領20萬現金,在行員關懷提問下表示該款項為房屋修繕所用,但行員因想起警方有宣導要多加查證或認有可疑可報警協助,又認為老人家領巨額金錢且沒家人陪同相當可疑,於是立刻通報斗南分局派員處理,沈婦在警方到場後仍堅稱要修繕房屋且不願多說細節,也堅持要帶錢回去,經警方護送回家並安撫情緒後,該名老婦人才娓娓道出是有台北檢察官以她違反商業法要領出20萬元交付保管,因而警方更加確認婦人遭受詐騙,當下街坊鄰居得知此情皆仍苦勸無效,同時假檢察官來電要再繼續指示婦人配合下一步驟,所轄建國派出所員警(俗稱管區)從婦人手中接手表明身份,並反問對方單位、職稱及姓名,假檢知道被識破後隨即掛掉電話,老婦人見到管區員警才相信是遭到詐騙,因老婦人平時多為無家人照應,警方給予關懷外,另於次日陪同老婦人安全存回帳戶,老婦人一再感謝警察及農會行員,替她守住一輩子的積蓄。
斗南警察分局分局長蘇旭茂表示,在政府各單位積極宣導下,詐騙案件有下降趨勢,但是「假檢察官凍結帳戶」、「假交友真詐財」、「購物分期操作ATM詐財」等詐騙老梗依然仍為不法分子利用,請民眾應多加注意求證,接到來路不明的電話,請謹依「1聽2掛3查證」防詐騙3步驟,多一分求證,少一分受騙,方能確保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