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禁菸新規定上路,11月1日起轄內四大連鎖便利商店約190家騎樓及庇廊全面禁止吸菸,違者最高罰1萬元,嘉義縣衛生局、警察局1日針對公告店家吸菸熱點加強稽查,共稽查80處,查獲吸菸行為人1名,依法直接開單告發。
經過近2個月預告及宣導期,嘉義縣自110年11月1日起,四大連鎖便利商店騎樓及庇廊全面禁止吸菸,違規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在禁菸場所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負責人將依第31條2項規定,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拒絕菸害的決心,是一個城市進步的指標,嘉義縣今年「防制菸害新法3+1」,其中「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於7月20日公告施行,3大重點1.未滿18歲者不得吸食或持有電子煙,違者最高處1萬元。2.不得供應電子煙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處5萬元。3.不得於禁菸場所吸食電子煙,違者最高處1萬元。加上11月1日起全縣4大超商騎樓及庇廊全面禁菸,請癮君子注意並配合,以免荷包失血。
衛生局長趙紋華指出,為維護民眾健康,今年除制定「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另針對民眾頻繁出入的4大超商,包括統一、全家、萊爾富國際及OK便利商店騎樓、庇廊納入公告禁菸場所,讓民眾免於二手菸危害,再次呼籲鄉親遠離菸害,戒菸可尋求專業醫療資源協助,也可以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洽詢嘉義縣衛生局、各鄉鎮市衛生所,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