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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4/1開始實施用可透視垃圾袋 進行3個月宣導、7月起開罰

桃園市人口逐年增加,垃圾產生量也隨著人口數持續攀升,環保局除了提升垃圾處理量能外,源頭減量也需市民的協助,經調查全市垃圾成分中,資源回收物占比達27%,廚餘占比達20%,顯示民眾於丟棄垃圾時,落實垃圾資源分類仍有加強的空間,為強化民眾資源分類習慣,減輕垃圾處理壓力,第一階段辦理「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宣導家戶「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宣導階段廚餘回收量能提升14%成效良好,將於4月1日起正式實施。

第二階段將實施「可透視垃圾袋政策」,於4月1日至6月30日為期3個月宣導,自7月1日起正式實施,若民眾於宣導期內未使用可透視垃圾袋,清潔隊員會予以勸導;但自7月1日起則會拒收未使用可透視垃圾袋的垃圾,屆時未依規定排出者,將處新臺幣1,200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目前僅限一般垃圾需要用到可看見內容物的垃圾袋打包垃圾,至於資源回收物、廚餘及大型家具等仍可依照以往模式回收。市民朋友家中黑色、深色或不透光垃圾袋,可使用於盛裝資源回收物、廚餘等,於交付資源回收車及丟入垃圾車廚餘桶時,袋口無須綁緊,讓清潔隊員方便辨識,請大家持續落實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廚餘水份瀝乾再倒入廚餘回收桶內,從源頭降低垃圾產生量,提高資源回收量,自源頭減量就能讓家園清新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