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積極調查並防堵虐兒案,近期西屯區、南屯區傳出有私立幼兒園疑似不當對待幼生,教育局接獲陳情即火速調查處理,強調如查證屬實,教育局將行為人提報為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並對幼兒園重罰,絕不寬貸。
教育局指出,7月份接獲家長陳情西屯區某私立幼兒園家族經營的托嬰中心主任長期入幼兒園帶班,且疑似不當對待幼生,不給幼生吃飯、壓在幼生身上等。教育局接獲陳情火速處理,通報社會局家防中心共同調查;教育局調閱監視器發現該幼兒園的另一名張姓教保員疑有強拉及責罵幼生的情況,該園已將張姓教保員調離現職,至於托嬰中心主任則由社會局查處。
教育局表示,張姓教保員如查證屬實違反兒少權法等相關法令,待調查程序完備後,將通報為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在幼兒園工作,並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裁罰該幼兒園,若情節重大,可裁處減招、停招、停辦及撤銷立案。
此外,教育局於昨(26)日下午接獲訊息,南屯區某私立幼兒園疑再次發生體罰幼兒案,教育局立即派員到園查察。據該園表示,家長於8月25日電子聯絡簿上詢問班級老師為何幼生耳朵後面有傷口,並於昨日至醫院驗傷;老師坦承因25日幼兒不睡午覺,又不聽老師說話,故以手拉扯幼兒耳朵,因指甲較長造成幼兒受傷,十分自責。
教育局表示,本案進入調查階段,已要求幼兒園暫停這名老師職務,若查證屬實違反兒少權法等相關法令,將通報為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在幼兒園工作。另查該園於109年也發生2名教保服務人員不當對待幼兒情事,該教保服務人員已通報不適任人員,終身不得進用,該幼兒園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裁罰3萬元,這次再犯如查證屬實,將加重裁處。
教育局重申,市府對兒虐事件零容忍,一旦發現絕不寬貸,請各幼兒園確實規範教保服務人員,以尊重、正向、溫暖態度對待所有幼兒,確保幼兒安全,不受任何霸凌行為,且不得基於處罰目的,導致幼兒身心受到痛苦或侵害,以營造友善教保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