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從5月1日起交通大執法,南投縣至5月4日止,取締221件交通違規;其中,車輛路口不禮讓行人遭罰有33件,由於中央修改法令,並提高罰責,縣長許淑華要求相關單位加強宣導,不希望民眾不知法而挨罰,並希望建立禮讓行人觀念,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南投縣府8日上午舉行縣務會議,警察局長黃勝源報告說,為保障行人安全,中央要求自5月1日起,同步擴大取締交通違法,特別是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通過,罰責已經提高。
依照新的裁處規定,駕駛人路口不暫停,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違規裁罰金額是3600元。對於中央要求地方加強交通執法,縣長許淑華8日在縣務會議中,要求加強宣導,希望駕駛人以行人為重,禮讓行人。
許淑華縣長說,馬路如虎口,交通事故發生,造成不幸。中央政府為降低交通災害,避免傷亡,要求地方強烈執法。但她認為,執法過程中,縣府還是要加強宣導,希望民眾能多多了解,即便是綠燈可以通行,但經過學校等附近,都還是要放慢速度,注意停、看、聽,務必禮讓行人,避免違法。
許淑華說,縣府配合中央執法,交通違規裁罰,民眾應要知道相關交通規定,保障自已權益,除了縣警察局透過各種媒體管道,進行宣導外,她也請教育處、新聞及行政處、社會及勞動處等單位,加強宣導。
南投縣警局將持續在各鄉鎮路口(學區、車流行人交錯多、易肇事路口)規劃勤務優先執法,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共同營造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
各鄉鎮行人路權優先執法地點
南投市
三和三路與公園街口
三和三路與中山南街
育樂街與信義街口
光華路與中學路口
中興路與新興路口
名間鄉
名間國小前
仁愛鄉
仁和路與山農巷口
臺14甲線9.5公里處行人穿越道(清境農場)
埔里鎮
中山路二與北辰街口
中正路與公園路口
中山路二段與和平東路口
國姓鄉
中興路與成功街口
集集鎮
民權路與初中街
水里鄉
中正路與民族路
魚池鄉
中正路與義勇街
草屯鎮
太平路與育英街口
中山街與碧山路口
中正路與芬草路口
竹山鎮
集山路與前山路口
集山路與大智路口
鹿谷鎮
鹿彰路與仁義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