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菸害防制法規定及營造無菸城市,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攜手合作,將於10月12日針對各級學校、公園、車站、販賣菸品場所及各類型公共禁菸場所進行聯合稽查,查核內容包括:禁菸場所吸菸、場所供應熄菸器具、販售菸品標示及展示等重點項目,如查獲違規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衛生局呼籲民眾及業者務必遵守菸害防制法規範,以免傷了荷包,同時也減少市民被動吸菸風險及保障健康權益。
除本次聯合稽查行動外,衛生局定期與警察局、經發局、教育局等單位進行跨局處聯合稽查,加強稽核網咖、餐飲店、撞球館及KTV等較常發生違規的營業場所,避免這些場所成為菸害傳播的源頭。衛生局展現疫情後逐步增加打擊菸害的力度,經統計112年1至7月違反菸害防制法裁罰案件共計542件,罰鍰總金額高達215萬餘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00件。
衛生局表示,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禁菸場所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無論是菸灰缸、塑膠杯、鐵罐或其他容器,只要用於收集菸品使用後殘餘物,皆屬違規行為,違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而在禁菸場所吸菸者,則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另自112年3月22日新法上路,販賣菸品場所應於菸品展示處張貼新版警示圖文,如未更新警示圖文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衛生局提醒,吸菸不僅傷身又傷財,呼籲癮君子儘早戒菸,戒菸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