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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前夕深夜放煙火擾民!台南市環保局開出五張罰單

中秋連假甫登場,又遇疫情解封,安平觀夕平台等景點出現不少群眾,賞月之餘還燃放煙火助興。環保局主動出擊巡查,自28日夜間10時後陸續依違反噪音管制法開立5張罰單,因觀夕平台屬保護區,違者10點過後直接開罰6000元;其餘地區11點過後一樣加倍以6000元開罰。

市府提醒,月圓人團圓,許多人會施放爆竹煙火以增添熱鬧氣息,除易造成空品不佳,更會產生惱人噪音,呼籲市民切勿在夜間10時過後燃放煙火,避免打擾其他民眾安寧,並提醒要順手清理製造的垃圾,展現良好的公民素質。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為維護中秋環境品質,每年均會成立跨科室稽查小組,針對熱區進行稽查;今明兩天自晚上9時開始,環保稽查員將前往黃金海岸、安平四草大橋、林默娘公園及觀夕平台等夜間易群聚、施放爆竹煙火的熱門地點,加強勸導與稽查,一旦超過管制時間施放煙火者立即開罰。

環保局指出,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內容規定,除春節除夕至農曆正月初三、農曆正月初八、元宵節含前一日外,任何日子的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7時,都不得施放爆竹煙火及使用擴音設施。今年6月環保署修正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針對夜間時段或特定區域包含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加重裁罰,由首次違反罰3000元加倍裁罰至6000元,再次違反將持續加倍裁罰直至上限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