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公布「凱米颱風淹水救助申請辦法」,淹水入戶50公分以上住戶,由台南市政府加碼到1.5萬元,加上中央加發每戶2萬元,共計每戶慰助金3.5萬元;若擁有中低收入戶身分,由台南市政府也加碼1.5萬元,加上中央加發補助金,中低收入戶最高可領4.5萬元。此外,為減輕民眾財產損失衝擊,淹水2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之住戶,南市府加碼提供每戶5千元的慰助金;若為中低收入戶,除了市府加碼補助的5千元,另有中央加發1萬元,共1.5萬元。
泡水汽、機車方面,汽車受損維修超過2萬元,機車受損維修超過2千元之民眾,只要檢具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即可申請補助。
南市府社會局表示,為了便利民眾,受災區之區公所設有單一窗口,淹水入戶的民眾以及泡水車主,即日都可以到淹水區域的區公所填寫申請書,並請檢具相關證明。淹水住戶請檢具例如淹水照片、行車紀錄、監視器紀錄、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等;泡水車輛請檢具例如維修收據或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等,以利加快勘查、審核速度,早日領取核撥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