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菸害防制法規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持續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進行聯合稽查,將於9月20日隨機抽查各級學校、醫療社福機構、大眾運輸、公園綠地等各類型公共禁菸場所及販賣菸品場所,並針對違規吸菸者、熄菸器具、菸品標示及展示等重點項目加強取締,查獲違規最高可罰5萬元,衛生局呼籲業者及癮君子遵守相關規範,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無菸環境。
桃園市裁罰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截至113年7月31日止共計433件,其中禁菸場所吸菸和供應熄菸器具相關案件數近5成(203件),除較常見於網咖、撞球館、小吃店及KTV等營業場所發生違規情形外,近期也發現不少癮君子在醫院或車站出入口處吸菸,造成其他民眾被迫吸二手菸。衛生局強調,無論室內外場域,如能明確辨識係屬醫療機構或車站管理範圍,皆為法定禁菸場域,提醒民眾莫心存僥倖違規吸菸,違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禁菸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發現場所內有吸菸情形時,應予勸阻,且不得供應菸灰缸、塑膠杯、鐵罐或其他容器等作為熄菸器具使用,違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請各場所負責人善盡管理責任,落實禁菸政策。另自113年3月22日起,菸盒警示圖文標示面積須達50%,如販菸場所仍有販售未更新包裝之菸品,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無論是傳統紙菸或新興菸品皆對人體健康有害,也會造成二、三手菸危害,衛生局鼓勵尚未戒菸的民眾,可透過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網站(https://nosmoking.tycg.gov.tw/)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等資源協助戒菸,早日擺脫菸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