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注意,雲林縣警察局鑑於縣內A1自撞交通事故偏高,新建置「6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及3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將於113年10月1日正式執法。
行政院補助雲林縣建置6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將於113年10月1日正式執法,加上現有12處,屆時雲林縣「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將增加為18處。
新設6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各路口分別可以偵測多種違規項目,包含路口未禮讓行人、闖紅燈及超速等,地點如下:
1、斗六市火車站(斗六市民生路與大同路)
2、西螺鎮中山路與公正路(西螺轉運站)
3、古坑鄉(臺3線)光興路與永興路
4、元長鄉縣道145線與雲172線路口(客厝國小旁)
5、北港鎮僑美國小(臺19線華勝路)
6、斗六市鎮北路與明德北路。
雲林縣本身也追加編列預算新增3處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如下:
1、土庫鎮145縣道32公里處
2、莿桐鄉臺1線與中正路口
3、元長鄉臺19線與雲168線路口
詳細內容可至雲林縣警察局網站公告資訊處提供各駕駛人參考,另為使駕駛人習慣建置後的交通環境,將展開為期1個月宣導期,將於113年10月1日正式執法取締。
雲林縣警察局呼籲駕駛人,科技執法的建置非以處罰為目的,是為導正及嚇阻部分違規的駕駛人的不良習慣,促使民眾養成遵守交通規則觀念,並減少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