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11線126K-131K成功鎮至東河鄕北東河路段,自112年9月啟用區間測速科技執法,因臺東縣警察局在今年5月下旬規劃將南端偵測點遷移,暫停該處科技執法使用至今,並將在10月1日起重新開始執法。
縣警局交通隊長劉正達說明,據統計臺11線128.1K為易肇事地點,本次係針對該路段全面性調整,為精準事故地點進行改善,且常有駕駛人為規避偵測,刻意繞行北東河社區內岔路以避開南端偵測鏡頭,除降低區間測速防制效果,亦影響當地居民安寧與安全,縣警局接獲民意代表及當地民眾反映,考量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持續強化該路段速度管理,爰將南端偵測點(含南下之偵測終點、北上之偵測起點)遷移至臺11線129.6K,此路段設備已通過法定度量衡檢定及資安檢測後,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回歸執法。
民眾請注意,區間測速範圍為臺11線129.6至126.1公里南北方向,全長3.4公里,路段限速每小時60公里,凡行經該區段平均速率低於3分26秒即屬超速違規,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罰鍰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起跳,另危險駕駛(含嚴重超速40公里以上),罰款上限已提升至3萬6,000元,請駕駛人平時即應遵守道路速限,以免造成危險又讓荷包失血。
劉隊長強調,科技執法之目的在於減少交通事故、減少警力耗費、降低員警攔查風險與執法成本,小馬路段在去年9月起實施區間測速科技執法,啓用後雖然曾發生死亡車禍(肇事原因為酒後駕車、疲勞駕駛等),但月均事故件數由2.2件減少至1.5件,整體事故件數下降29.1%,顯示區間測速設備對於超速防制確實有很好的效果,將持續觀察該路段交通事故情形,期盼交通事故件數也能隨著超速違規的改善而大幅下降;另外,所有臺東縣警察局設置的科技執法設備地點都有公告在官網(臺東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警政公告項下,歡迎民眾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