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為展現執法決心與維護所轄交通安全及環境安寧,分別於114年4月11至13日結合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等聯手出擊,擇定苗栗市中正、建功路口及台3線路段執行「警、環、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
針對改裝車輛電系設備(LED、HID)、改裝排氣管未依規定登記及照後鏡設備不全等違規行為主動攔查檢驗,另因應交通部自114年1月1日起,為配合環境部推動「排氣管認證從源頭管理」,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內容,將機車排氣管列為變更登記檢驗項目,統計3天共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1、2款8件、無照駕駛1件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附載1件等交通違規共10件,另會同監理站、環保局共攔檢101輛車、召回檢驗3輛;警察局114年1至3月函報監理及環保機關召回臨時檢驗計60件,未來將持續採不特定時間及地點部署警力與監理及環保單位共同實施攔檢違規改裝車輛。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每逢夜晚及夜深人靜時,改裝噪音車輛行駛道路,總是擾人美夢並引起民怨,因此特要求所屬各單位主動聯繫友軍機關增加聯合稽查密度,分別針對噪音、改裝等權責範圍落實取締,同時也呼籲用路人切勿擅自改裝車輛,以免影響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