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8日強降雨導致多個鄉鎮市淹水,彰化縣府表示,依彰化縣災害救助金條例,民眾若住宅有淹水情況,符合標準者可提出申請,詳細申請程序及核定標準如下:
一、民眾實居處所淹水,依彰化縣災害救助金核發標準如下:
(一)淹水達五十至一百公分,每戶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二)淹水達一百公分以上:每戶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二、申請應備文件:
1.災害救助勘查表及照片(門牌和淹水照)
2.戶籍謄本(影本)
3.房屋合法建物證明(房屋建物謄本影本或水電瓦斯繳費單據影本)
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5.身分證影本
6.其他佐證資料
三、申請方式:向災害發生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
四、洽詢電話: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04-7532388及04753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