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今(5)日公告西南氣流豪雨事件「淹水救助金」標準,並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詳細說明如下:
額度:
●淹水50公分以上
一般戶3萬元
(縣府1萬、中央2萬)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4萬元
(縣府1萬、中央2萬、賑災基金會1萬)
●淹水1-49公分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1萬元
(賑災基金會1萬)
申請窗口:
災害發生地鄉鎮市公所
或雲林縣政府社會處05-5522648
檢附證明文件:
1.照片4-6張,由室內地板量起並清楚指認淹水高度及標示門牌號碼。
2.三個月內水電繳納證明,但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者,得檢附村里辦公處開立之實質居住住屋(非營業場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