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兩個人是二婚的時候在一起的,那個是二婚的時候相親認識的,我和前夫兩個人離婚,孩子是跟著前夫生活的,我老公和他前妻離婚的時候,孩子說好的是跟著他前妻生活的,當時我這相親的時候也是有點不願意,畢竟這不能夠一結婚就去給人家當繼母,當時我老公和我說的是,雖然說他和他前妻兩個人是有一個孩子,可是孩子卻是跟著他前妻生活的,還說著以後,他只是每個月要給孩子一些生活費用,一直到孩子18歲為止,那其他的也不用給孩子什麼費用,更不會跟著我們生活,讓我可以完全放心。在結婚後絕對沒有孩子在打擾我們的生活。
因為這個,我也是答應了下來,畢竟我老公的工作也算是比較的不錯,在縣城裡面是一個公務員,家裡面也是比較贊成這門婚事,比我前夫是工作好了很多,後來我也是答應了和老公結婚,可是我沒有想到的是,結婚之後那邊說好的孩子是跟著他前妻生活,可是到最後他前妻卻是從來都沒有照顧孩子,來了家裡面要和我們一起生活,那邊老公說什麼,說這他前妻家裡面有點事情,回老家去,這孩子一時半會兒沒有人照顧,就先在我們家住一段時間,可是要是住一段時間,我沒有什麼話可說,那孩子在我家卻一連住了半年的時間,那邊他前妻都沒有打過來一個電話也沒來,看過孩子一次。
我這就有點生氣,自己就和老公說了,這孩子我也不可能再幫你照顧了,讓你兒子去找他親媽去,你們說哪裡有這樣的人,結婚後,要是一直幫著他照顧孩子,那以後還怎麼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