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是同城人,都在大城市打工,打工的時候認識的,因為老公為人正直,對我又很好,我們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雖然我不在乎老公家的家境,但是第一次去他家我還是震驚了。雖然是同城人,我家在縣城,他家其實在農村,山區的農村,大家可能有點感受,交通不是很好,所以經濟條件不是很好,尤其公婆常年在家種山,圍著山上的一點茶葉過活,是茶葉也不值幾個錢。第一次去他家,家裡真的蠻破舊的,唯一的一件電器還是之前城裡親戚不要的一個電視機,公公去城裡要了回來。
但是我想我又不跟公婆過,我看中的是老公的為人,而且我們還要在大城市奮鬥。所以我在父母的集體反對下義無反顧的嫁給了老公。因為我們都在大城市打工,所以懷孕後,我就讓老公打電話讓婆婆來城市裡照顧我,可是婆婆藉口說不適應城裡的生活,不放心公公一人在家怎麼勸都不來,所以孩子生下來,我只能放棄我已經穩定的工作專心在家帶孩子,靠老公一個人打拚維護清苦的生活還能繼續。忘了交代,孩子是個女孩。
好不容易把女兒帶到可以上幼兒園的年齡,準備上班改善一下生活啦。沒想到婆婆幾乎每天打個電話給老公,讓他考慮生二胎,說白了,是要生個兒子,而且婆婆還說她找人算過,再懷肯定是個男孩。我真是醉了,剛把女兒養到可以上幼兒園,現在又要我們再生一個,生下來拿什麼養,誰來帶。我們到現在既沒有車,也沒有房,連存款也沒幾分,而且孩子生下來還不給我們帶,還催著我們生二胎,都不知道婆婆是怎麼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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