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在我印象中,自從弟弟出生後,我好像就變成了一個孤兒,家裡所有人都不再關心我了。我清楚地記得小時候,有次大過年的我半夜發高燒,我爸媽不但沒有帶我上醫院,反而埋怨我發燒都不會挑時候!
也許老天會照顧命運不好的人,我上學一直很聰明,雖然爸媽不願意讓我上學,可是在我優異的成績面前,他們也不好意思強行把我從學校拉回家。
後來我很順利的考上了大學,並且很幸運地在大學認識了現在的老公。老公在了解了我的家庭狀況後,不但沒嫌棄我,反而更加疼我了,我見過公婆後,他們也很喜歡我,說最喜歡我自立又不卑不亢的性格。
我跟老公感情一直很好,結婚只是水到渠成的事。當時去提親時,我爸媽聽說公婆家有錢,態度特別的諂媚,我知道他們的目的,無非就是想多要些彩禮!公婆的態度也很明確,只要是在正常範圍內的要求,他們都會接受。
隨後我爸媽提出了30萬彩禮的要求,說只要公婆出這麼多錢,別的什麼都不用再管了。聽到只要30萬彩禮,別的方面沒有要求,公婆很爽快地就答應了。
可能看到公婆答應的有些爽快,我爸媽又試探性地說,別人結婚都是有彩禮還要房子和車,我們養大一個女兒也不容易,雖說我們沒什麼要求,但是也不能比別人差太多,所以剛才說的只要彩禮,其實是有一個條件的。
公婆面面相覷,說你們自己剛說別的什麼都不用管,怎麼還沒有五分鐘,就要變卦了?那就有什麼一次性說完好了。
我爸說都怪我們溺愛沒有教育好,兒子也老大不小了,到現在還一事無成,我們慢慢老了也照應不了了。本來該當姐的照顧,可一出嫁就變成你們家人了,我們也不好再麻煩她,所以想趁現在還沒出嫁,想著把她弟的房子解決掉,就權當她姐結婚時候要了房子。
聽完我爸的話,不等公婆搭話,我就替他們一口回絕了。我從包里拿出一個筆記本,遞給我爸說,你說養大女兒不容易,這是我從懂事起記得帳,裡邊是這麼多年來你在我身上的花銷。雖說流水帳不能完全代表你花在我身上的心血,但對比下也能看出來你在我身上投入了多少愛!你的投入對比這30萬彩禮,就算是賣了我也不少了,房子沒有,你接受不接受我都要嫁!
聽我說完,我爸氣得臉色鐵青,大罵我胳膊肘往外拐,一怒之下轉身走了。如今我們孩子已經5歲了,一家人過得其樂融融,當年我爸媽盛怒之下沒有參加我們的婚禮,結婚這麼多年,我也沒有回過娘家。可是現在隨著孩子長大,我想以後逢年過節,我是不是應該去看看他們,畢竟他們也曾養活了我。
我這算不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