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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結婚那年,唐芝48歲。孫女出生那年,唐芝51歲,雖說不年輕了,但也沒有老,身體非常好。唐芝去看了看兒媳婦和孫女後就回家了,用她的話說:我這輩子,養大兒子任務就完成了,至於孫女,我可不幫著帶。兒子做她的工作,說你幫我們帶幾年孩子,否則你兒媳婦就得好幾年無法上班,我沒有那個能力獨子養家,況且家裡又多了一個小人兒,買奶粉就得好多錢。唐芝說:幫你們帶孩子,我就不能遛彎,不能跳廣場舞,不能旅遊,我的晚年生活就徹底被毀了,這絕對不行。孩子的事你們自己想辦法,誰生的誰養,我生的已經養大,我以後的生活就是怎麼快樂怎麼過。唐芝的兒媳婦叫媛媛,個性非常要強。見丈夫怎麼求婆婆都不肯帶孩子,她也來了怒氣:這樣也好,既然這個家裡都是個人顧個人,希望以後也永遠這樣。孩子總會長大,我也會度過難關,希望你能永遠跳動廣場舞。唐芝一聽就跳起腳罵:就算我跳不動那天,我有兒子,我用兒子照顧我,你想照顧我還不用呢,信不過你!跟我囂張,門兒都沒有!就這樣,唐芝過著自己輕鬆的日子,完全不顧兒子媳婦累得要死。到底是親生媽媽,媛媛的母親聽說了女兒的情況後,把上班的老伴兒丟在家裡,自己來到千里外女兒家,幫助女兒帶孩子,一帶就是5年。期間雖然也回過家,但放不下外孫女和女兒,都是來去匆匆。
5年後,媛媛父親退休了,媛媛丈夫沒等妻子開口,主動說:岳父退休了,讓他們搬過來吧,他們幫我們這麼多年,我們要懂得感恩。於是,媛媛賣了家裡的房子,把父母接到了自己身邊,一家五口人其樂融融。再說說唐芝,5年後,56歲的她感覺身體真不如從前了,尤其心臟,半夜犯了好幾次病了,如果不是有急救藥,估計真會出危險。這時她想搬去和兒子媳婦一起生活,但問題來了:兒子家沒有那麼大,況且媛媛父母已經先搬去了,自己怎麼辦?思來想去,她決定不管這些,硬搬到兒子家。她的理由很充分:養兒防老!有自己住的份兒,沒有親家住的,讓親家搬出去。
媛媛聽了婆婆的話,冷笑著答:養老院大門開著呢,你可以隨時搬進去,至於搬來我這裡,那不可能,我寧可放棄婚姻,都不會選擇和你一起生活。唐芝的丈夫也不滿意她當年的絕情,所以他同意唐芝的意見,讓母親去住養老院,母親的退休金夠養老院的費用了,他每個月給她幾百塊錢零用。唐芝罵兒子,娶了媳婦忘了娘。兒子看著她問:那你想讓我怎麼做?為了你放棄家庭?幾年前,你可曾為了你兒子放棄廣場舞?這樣的要求你自己是不是都覺得自私?唐芝有一萬個不甘心,也沒有辦法,只好住進了養老院。她每天最盼的一件事,就是兒子有時間能來看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