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姐就是這麼不要臉,嫁出去十幾年了!
我老公和我的婚房,房子是我老公名字,前期首付借親戚的錢,加上後來裝修,還房貸,日常水電開銷都是我和老公承擔,對於這套房子我問心無愧,是我們夫妻二人的。
婆婆是跟我們一起住的,大姑姐每天下班就來住,平時也不講究很邋遢,開銷什麼一分錢不出,她自己有套三室的房子不住,離她上班的單位就五分鐘路程,擱著不住,每天下班就過來,白吃白喝。
最氣人的就是這一次,我下班回來,看到他們一家正在看電視。女兒拿著零食向我跑過來:「媽媽,姑姑給我買的。」我還想說大姑姐良心發現了,沒想到大姑姐直接給我說:「弟妹,你看看這些零食花了我四五十,你得給我報銷。」
聽完這句話氣得把大姑姐趕出家門,婆婆向著她女兒,我說不行你和她一起滾出去!六年來,我們有時候出去吃飯,她沒有付過一次飯錢,平時買東西,主動買單的次數基本上是個位數。
整個一摳搜又邋遢不講究的人,誰會喜歡?住我家裡六年,我女兒四歲了!她買零食的次數也是個位數。大家說我做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