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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

婚後搬進別墅和公婆同住,生了女兒後婆家趕我走!

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的,我大學一畢業就考上了縣裡的公務員,老公爸爸是局長,老公也做到了科長的位置,而我沒有任何背景,一直都是小科員。

我家裡條件不太好,媽媽40歲時就退休了,廠子效益不好,我爸去年也被迫提前退休。所以,當公公把老公介紹給我,而老公又對我有點意思的時候,我就想著要嫁給他了。

相處一年,我主動提出領證結婚,老公和公婆也同意了。領證前,公婆和我說,他們給兒子買了一套婚房,不過還在裝修,領完證辦完婚禮,我和老公可以暫住在他們這邊。我聽了,沒什麼意見。公婆住的是別墅,三層,我們住二樓,他們住三樓,房間是有的。

結婚後,老公的工資卡並沒有上交,據說一直捏在婆婆手裡,婆婆只是把老公的醫保卡給我了。結婚時,我家給了十萬嫁妝,公婆給了十萬聘禮,老公把之前的舊車賣了,買了一輛新車。車子到手後,他就一直開著,我連車鑰匙都沒摸到。說實話,因為這個,我背後沒少和我媽埋怨。我爸媽勸我,反正老公開車接送我下班,就當他是免費司機好了,別計較太多。

婚房裝修好後,婆婆說要放半年,散散味道。半年後,我懷孕了,婆婆又說怕對孩子不好,再加上老公很依賴他爸媽,說住別墅這邊吃喝拉撒都有他爸媽管,省錢,他不提搬出去的事。我合計著,老公不會做飯做家務,住公婆這裡他們能照顧我們,也就沒張羅著要去婚房住。

十月懷胎,我生了個女兒。孩子出生後,婆婆對我的態度就冷淡了許多,還多次當著公公和老公的面,說現在政策放寬了,可以生二胎了,明著暗著地要我給她生個大孫子。

坐月子的時候,婆婆就對我照顧的不太精心。出了月子,婆婆不幫我帶孩子,也不讓我回娘家或者我爸媽過來幫忙。所以,孩子一般都是我自己在帶。老公也是指望不上,他嫌孩子吵,跟我分床睡,只是偶爾心情好才抱孩子逗一逗,讓我十分寒心。

產假過後,我要上班了。別墅區離我上班的地方很遠,我每天中午要回家喂奶,就讓老公把車子給我開。老公不同意,我倆沒控制住,大吵了起來。沒想到,婆婆突然沖了進來,對我大罵,說我吃她的用她的,生了個賠錢貨還敢耀武揚威,還說要給我爸媽打電話,讓他們把我領回去好好管教。

這一刻,我徹底死心了。我當下抱了女兒回娘家,老公站在門口冷冷道:「若是出了這個家門,你就別回來了!」

我眼淚刷的一下就下來了,啞聲道:「明天去民政局,離婚。」

回到娘家,我爸媽問清楚狀況,他們不但不安慰我,反而怪我太較真。還說讓我明天早早回婆家,給婆婆賠禮道歉。

看著爸媽陌生的面孔,我只覺孤獨無助。不過,這婚,我離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