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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馬來統治者理事會決定由這名蘇丹】續任代國家元首!

馬來統治者理事會今日上午召開特別會議,針對國家元首退位與下一任國家元首接班人一事,進行討論。順序輪到彭蘇丹 統治者會議商討國家元首是由馬來統治者理事會在統治者會議上,從9個馬來州屬的世襲統治者中,選出一位資歷最高的統治者來擔任國家元首,另一人則出任副國家元首。根據1957年擬定的名單,排名按照各州的統治者的資歷而定,有資格輪任國家元首的馬來州屬統治者為森美蘭州最高統治者、雪蘭莪州蘇丹、玻璃市州拉惹、登嘉樓州蘇丹、吉打州蘇丹、吉蘭丹州蘇丹、彭亨州蘇丹、柔佛州蘇丹及霹靂州蘇丹。

最新消息【馬來統治者理事會決定由這名蘇丹】續任代國家元首!

若以此輪任表,吉蘭丹州蘇丹之後,接著順序輪任會是彭亨州蘇丹、柔佛州蘇丹及霹靂州蘇丹,但這仍需由馬來統治者會議遴選決定。?根據馬來統治者官網,馬來統治者會議每5年遴選國家元首一次,在遴選國家元首和副國家元首的會議中,儘管州元首也是馬來統治者會議的成員,但是他們無需出席。

最新消息【馬來統治者理事會決定由這名蘇丹】續任代國家元首!

國家元首的任期為5年,不得連任,任期內不得兼任原州屬的統治者職務,因此須任命攝政王處理州統治者的職務。1957年國家獨立時,第一任國家元首由森美蘭州最高統治者端姑阿都拉曼出任,至今已有15人先後出任國家元首。儘管如此,聯邦憲法闡明,國家元首可在任何時間向統治者會議呈辭,或者被革職。在第15任國家元首蘇丹莫哈末五世之前,沒有任何在任的元首曾被革職或辭職。國家元首是擁有合法地位的國家首腦,聯邦憲法和國會法令明文條例列為馬來西亞的國家代表、立法和行政的最高決策人。蘇丹納茲林沙續任代元首

最新消息【馬來統治者理事會決定由這名蘇丹】續任代國家元首!

(吉隆坡7日訊)馬來統治者理事會決定讓副國家元首兼霹州蘇丹納茲林沙出任代國家元首,直到該理事會推選新國家元首為止。馬來統治者理事會今日在國家王宮召開會議,以就吉蘭丹蘇丹莫哈末五世突然辭去國家元首職務展開討論。根據《新海峽時報》報導,該理事會在會議中做出上述決定。

最新消息【馬來統治者理事會決定由這名蘇丹】續任代國家元首!

蘇丹莫哈末五世在2016年12月13日受委為國家元首,其任期是到2021年尾。霹州蘇丹納茲林沙繼續出任代國家元首,直到該理事會推選新國家元首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