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專頁「路安專案」昨天發布了一段網友投稿的影片,去年11/20,這名投稿網友在台中西屯發現前方的車輛在行車時違規,決定開始跟車蒐證,發現這台車在十分鐘之內就違規高達七次!
其中違規事項包括:
轉彎時直接進入內車道、
國道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三次、
行車時滑手機、
進入隧道未開頭燈、
跨越槽化線等違規。
這麼多違規事項都在短短10分鐘內...
影片清楚寫著「即將展開他的罰單蒐集之旅」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六分局更回應這名檢舉人:
「經檢視佐證違規事證明確,本分局業已舉發在案」
最後狂送這台福斯七張罰單,罰款合計高達16500元!
警方認證,具體違規事實證明!
底下網友樂歪留言:
「高速公路一堆不打方向燈的,臨時就切換車道,很危險」
「法條的應用,還是要有實例最容易理解」
「我出去遇到誇張的違規魔人也會大獎伺候,紅包朵朵開」
「這要是PO爆料風向絕對完全相反」
「習慣有夠差的駕駛,不過隧道未打燈我覺得隧道太短,咻一下就過太強求他了」
「難怪74一天不車禍就怪怪的,原來哈哈」
不知道這台福斯車主,收到罰單的臉會怎麼樣XD
不過還是要提醒大家開車的時候,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
不然可是會變成活教材啊!
原文出處:卡提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