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真的講得太中肯!難得有兒子出來打臉自己媽媽(也就是婆婆!)所以說隊友的重要性,
就是必要時刻要出來坦的,看是神隊友還是豬隊友就知道嫁的值不值了!
靠北婆家原文:
我是兒子~我要告訴全天下的婆婆現在離婚率會飆高~
你們要負起99%的責任當兒子的我剛好是佔到你家兒子的缺,
當初妳會生我還不是因為要告訴妳婆婆說:老娘就是會生兒子
不然就是妳跟妳老公爽的過程產生的,我沒叫妳生下我,
所以妳可以別生,基於妳照顧我養我,所以我會孝順妳
但是重點來啦,我老婆嫁給我妳是不是要互相尊重,
妳沒生她(老婆)沒養她,妳憑甚麼要她對整家人做牛做馬,
當初妳婆婆要求妳虐待妳,那是妳那個時代的封閉觀念,
現在年代改變了,別每天在那邊「跟我以前比很好啦」她是嫁給我不是嫁給妳家,
不爽就支付薪水,進門不是一定要服從,
我跟她一起生活都要互相尊重更何況是妳們,
別她媽的不爽就針對我老婆現在社會講究的是互相,
不是食古不化妳搞我老婆就等於在搞妳兒子
不能接受我老婆就在結婚前嗆說:進我家門嫁我兒子我一定弄死妳不然就別再結婚
後要求東指揮西的,如果覺得我說的不對全天下的婆婆自己檢視一下幾點就知道
一、跟妳有血緣的人睡到自然醒不敢靠背,媳婦睡到自然醒就會酸:媳婦妳下來等吃早餐阿…等等
二、媳婦的孩子吃三小、穿三小妳都要干涉,我這個做爸的都沒說話了,麻煩妳閉嘴
三、妳女兒結婚就要搬出去住,妳兒子結婚就要一起住,妳哪來的標準
四、妳女兒結婚禮數要照走,妳兒子結婚就對方禮數很多很機歪,妳哪來的標準
五、別一直我對你老婆不錯了,妳對她更好用小姑要求對待她,做兒子也會看在眼裡
六、給妳照顧孩子不是把孩子送妳,就把妳自己的位置放在保母,叫妳別做哪些事情就別做
七、家裡的大大小小事情是平均分攤的,妳媳婦不是瑪麗亞
法律給妳做參考,妳媳婦是排第六~~~第六
上面那五個關係死光了才會輪到她
如果真的遇到她還在妳身邊顧妳,妳也是各種好事幹盡了我只能說:媽妳有福報
民法第1115條 : (扶養義務人之順序)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
真的把她當家人,妳兒子不是瞎子,我們可以一家和樂的生活下去。
真的把她當仇人,妳兒子不是瞎子,老了她怎麼搞妳妳自己要撐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