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中年婦女讀新聞報道,赫然發現「愛人」上報,揭發對方是騙子,無奈痛失6萬8250元(20萬令吉)。
被告是47歲的永久居民歐武忠,來自大馬,案發時無業。
根據之前報道,被告欺騙五名婦女投資近37萬元(111萬令吉),當時面對34項欺騙控狀,控方以14項提控。5名受害人是介於39歲至48歲的華族婦女。控方昨天加入7項新控狀,並以17項提控。新控狀的受害人是一名50歲華裔婦女。
《新明日報》報導,法庭文件顯示,去年11月30日,受害人報案稱,她讀了新聞報道後,獲悉被告欺騙5名婦女錢財,恍然發現自己也可能是受害者。
被告歐武忠。(海峽時報)
調查顯示,2016年被告通過約會應用程式結識受害人,兩人發展成戀人,但被告以假名「丹尼爾」自稱。
被告自稱是經驗豐富的白銀投資者,介紹受害人投資,換取高利潤。他也塑造自己成一名可信賴,掌握著投資內幕消息,又為她利益著想的人。
實際上,被告從不是交易者,也從沒投資過外幣或股票,也沒拿錢去投資。
在2016年5月至7月間,被告7次騙取受害人共6萬8250元。
控方表示,被告是慣性連環騙子,欺騙的數額大,目前只對一名受害人做出500元(1500令吉)賠償。被告也利用婦女對他的感情,用相同的伎倆行騙,濫用她們的信任,是具有預謀的行為。
被告曾在2013年因欺騙四名女性5萬5000元(16萬5000令吉)被定罪,入獄14個月
,如今再次欺騙女性牟利,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獄60個月。法官案展本月26日下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