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年因為工作關係結婚比較晚,30歲的時候才遇到老公,相處一年後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因為很多同學的小孩都開始讀小學了,所以婚後我們也很想著要孩子。
打小我我身體就比較弱,為了要上孩子吃不了不少藥,千辛萬苦終於懷上,並順利產下我兒子。按道理來說,公婆得孫肯定很高興,然而我公婆卻不是這個這樣子。
因為姑姐家已經有兩個男孩兒,就是公婆帶著的,可能已經讓他們感受到了兒孫那種快樂,所以在我孩子出生之後,照顧了幾天月子,在我可以行動自如的時候就走了。走的時候還對我說她和公公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帶孩子也帶煩了不想再帶了,說是孩子還是爸媽自己帶著好,之後她跟公公就很少再看看孩子。
圖文無關
當時自己什麼都不很懂,就自己慢慢摸索著,不懂就網上搜,要不就打電話問我媽,後來我媽覺得我太辛苦就主動從鄉下過來,幫我一起照顧。孩子大概七八個月的時候,媽媽說讓我去上班,說是女人不能沒有工作,那樣只和社會脫軌,時間久了讓孩子爸嫌棄,媽媽說孩子她來帶。想想也是,於是就去找了一份銷售的工作。
帶了一年左右弟弟考到這個城市讀大學,爸爸也從鄉下來到城裡,她們自己租了一套房子,媽媽帶著寶寶過去住,每到周末爸爸媽媽會帶著孩子過來玩,我和老公也幾次過去看看,這樣一直持續了好幾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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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時候也沒有給過我媽多少錢,我媽知道我們要供房每次給她錢她說什麼都不要,給急了就勉強收一點,但最後還是用在孩子身上,還要貼。等到我孩子五六歲的時候,弟弟談了一個女朋友要回去結婚,爸爸媽媽要回去置辦,再加上怕以後兒媳婦有想法。所以就把我兒子送回來我們自己帶,這時候我兒子已經好帶了,我可以一邊帶孩子一邊上班,爸媽走的時候老公跟我商量說是給我媽3萬塊錢,感謝她幫帶了這麼多年的孩子。說實話這錢真是不多,但是和老公只是普通員工,能給得起的也就這麼點了。
不曾想給我媽錢這事,怎麼就傳到了公婆耳朵里,他們知道後沒有找我們,而是直接到了鄉下我爸媽家,要跟我爸媽還回那3萬塊,說是他兒子的錢。我弟媳還跟他們大吵一架,最後實在氣不過就給我打了電話。
弟媳說丟不起那人,就把錢還給了我公婆。我公婆竟然還說我媽帶孩子是天經地義的,怎麼能要錢。她給她女兒帶兩個孩子都沒有要錢,還說我們怎麼都沒給過他們3萬,說我偏心,不會做人……周圍鄰居都圍過來看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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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之後我真是氣憤,找到公婆要錢,他們還強詞奪理,說我拿著她兒子的錢討好我娘家人,說我是養不家的狼,說以後要囑咐她兒子防著我,不然能把家都搬回娘家!想要錢沒門都沒有。
我氣憤的說,如果當初他們給我看了孩子,我照樣給他們錢,但是他們是怎麼做的?
然而他們根本就聽不下去,說的話也是更加難聽,有這樣的公婆真的還不如沒有,讓我寒透心,真不知道這樣下去,以後要我們養老的時候我會沒有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