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歲的時候就跟我認識了我的老公,我們算是日久生情,從認識到在一起,我們花了三年多的時間,在一起後的生活十分快樂。
老公家是開公司的,家底非常厚,結婚後我就不再出去工作,平時就逛逛街,購購物,約個朋友喝個下午茶什麼的,日子過得十分舒服。
可是這人啊,不可能一直舒服下去的,在我生了我兒子小輝之後,公公婆婆不幫我帶小孩,也不肯說請個保姆回來,說什麼別人帶他孫子他們不放心。我一聽這話就沒好氣了,不讓別人帶,自己有不肯帶!於是我只能變成一個家庭主婦。
好在兒子聽話好帶,這是我唯一感到欣慰的。在我適應了這個角色之後,卻發生了令我難以接受的事來。
那天帶兒子去公園玩,回來的時候下了場雨,小輝回來身上都濕透了,我趕緊讓他去洗個熱水澡,可到了晚上的時候,小輝發起高燒了。公公他們去了馬爾地夫玩,家裡就我一個人,我不知道該做什麼,我打電話給我老公,老公說他在開會走不開,讓我自己帶兒子去醫院。
我看實在沒人能來幫忙,所以我只能自己開車去醫院了。到了醫院,醫生給兒子弄了點藥,我就去櫃檯繳費,取藥了,在繳費的時候,我瞥見我旁邊有個大肚子的女人,那女的我認識,是老公的同學,我剛想和她打招呼。這時候有個男的走了上去,這人正是我老公。
他不是說他在開會嗎,怎麼會在這?看著他旁邊的那孕婦,我什麼都知道了,我也沒上去鬧。拿完藥後,我帶著兒子就回去了。老公回來後我跟他提離婚,他問我為什麼,我沒說話。
不健康的婚姻,註定對兒子的成長是沒有好處的,倒不如就這樣好聚好散,你們說我這樣做行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