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女子與剛相識孟加拉男子相約喝酒,期間被灌大量烈酒,意識不清楚的情況下去[強.奸]!
一名女侍應與初識的男子相約到酒吧喝酒,男子竟趁她酒醉後伸出魔爪,將她帶往酒店[強.奸]。
(吉隆坡10日訊)一名女侍應與初識的男子相約到酒吧喝酒,男子竟趁她酒醉後伸出魔爪,將她帶往酒店[強.奸]。
國文《大都會日報》引述消息說,30歲的受害者是在工作地點邂逅卅余歲的孟加拉籍嫌犯,並答應對方下班後與他一同到武吉免登地區喝酒。
據知,嫌犯給受害者灌下大量烈酒,並趁她意識不清,將她帶往燕美路一間酒店[性·侵]多次。
受害者醒後發覺自己呈半裸的狀態,才驚覺被[強.奸];她昨晚在友人的陪同下前往金馬警局報案後才揭發此事。
網友評論!
*一個思想成熟的女子,絕不可能同—個不甚了解的孟加拉出外喝酒,更何況烈酒當前,若是覺得不対路為何不及時剎車?俗語有說,牛不喝水,難於按得牛頭抵,也得反醒一下,自己有問題嗎?
*眀知上有猛虎,偏向虎山行…
*30歲? 答應撲約喝酒? 需要同情嗎?
*難道她的家長沒有教她不可以隨便和初相識的人喝酒嗎?而且還是”孟”加拉。
*即使裸體走在街上也不代表應該被[強.奸]好嗎?
* 以狼為伍,一切都太遲了。
*豬跟狼去喝酒肯定出事啦!
*這種腦殘女人,外勞約了就去,難道她沒想過酒後會發生什麼事嗎?自找的完全不值得同情。
*Bangla 不是回教嗎?可以喝酒的?
*孟男不是穆斯林嗎,怎麼相約喝酒?宗教師肯定得介入調查。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因為孟加拉夠大夠長,活該。
*大量的烈灑 ! 她以為大馬的烈酒很便宜 ?
*活到這把年紀,腦袋裝什麼?
*你笨的很!女人要懂保護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