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維持不易,需要夫妻彼此相處磨合,若有第3人介入,就很可能出現裂縫。大陸廈門一名王姓男子先前出軌女兒的英文家教,導致家庭出現問題,但讓人無法相信的是,之後小三還帶著私生子侵門踏戶闖入他們的生活,一起生活了6年。之後等到女兒18歲,正宮終於忍無可忍,決定結束這段關係。
據《新浪新聞》報導,王男和陳姓妻子在2002年結婚,並在同年生下女兒小小(化名)。之後在小小8歲的時候,他們為了不讓女兒輸在起跑點,便請了一名吳老師到家中幫其輔導英文,但沒想到之後王男卻和吳老師發生婚外情,女方還因此懷孕。而小小也曾目睹過爸爸和老師不倫戀的過程。
之後王男和正宮在2013年6月離婚,並在同年7月和吳老師登記結婚。不過詭異的是,2個月後王男就和吳老師離婚,且在10月和陳女復婚。原以為一切又回到原點,不過隔年2月吳老師生下1子,她竟帶著孩子再度闖入王男家中,且住進主臥,和他們一家人共同生活了6年。
小小表示,當時媽媽因為無法單獨養活她,且想要給她一個完整的家庭,所以才選擇和爸爸復婚,不過沒想到之後吳老師竟會帶著兒子上門,還和爸爸一起住在主臥,導致媽媽只能和她一起住在別間房間。小小還說,她們曾想過要丟衣服趕人,不過都沒有成功,結果就這樣一起住了6年。
不過最後正宮仍無法忍受這樣的生活,表示丈夫婚內出軌帶給她和女兒莫大的心理傷害,終於決定在今年5月女兒滿18歲時,提出離婚要求,帶女兒一起離開這個家;不過王男不同意離婚,堅持要「一家5口」住在一起。之後雙方進行離婚調解,小小出庭作證時,表示自己也想過正常的生活,「不想要1個爸爸、2個媽媽」,也說自己希望能擺脫這個畸形的家。
不過王男出庭時仍堅持不願離婚,也不承認自己是婚內出軌,表示自己是和妻子離婚之後,才透過別人介紹而認識吳女,且吳女當時住進家中,也有經過陳女同意。法官聽了兩造說詞後,進行一番調解,王男終於同意離婚,不過由於雙方還共同貸款一套房子,經調解後,雙方同意房產歸王男所有,並由他獨自負擔貸款,就陳女所享的產權份額,王男需補償其30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1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