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被妻子指控搞外遇,第三者還親口承認自己是「小三」,兩人發生多次性行為,害妻子患重度憂鬱症;妻子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根據行車記錄器,多次出現男子和小三親吻的「啾」聲,判小三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妻子指控,她和丈夫16年前結婚後,發現丈夫婚後不斷和他人曖昧而離婚,但離婚2個月後再次結婚;她去年檢視公司車輛行車紀錄器,發現丈夫和小三談話中出現親吻等不當行為,小三更親口承認自己是第三者,還和丈夫已老公、老婆互稱。
妻子指出,丈夫和小三曾搭遊艇到中國旅遊,還坦承兩人發生性行為,明顯侵害她的配偶權,並讓她罹患重度憂鬱症,向小三求償100萬元。
小三抗辯,妻子厭煩丈夫不斷外遇,對丈夫身邊的普通女性友人常懷有敵意,縱使她和丈夫只是普通泛泛之交,也多次受到言語侮辱;她雖然和男方一起搭船到中國,但抵達對岸後,兩人各自分道揚鑣。
法院認為,勘驗行車紀錄器影音光碟,丈夫和小三對話出現「老公會改」、「我就是愛你」、「明明就兩個都很在乎對方,為什麼不能在一起」等語,並多次出現「啾」聲,是丈夫和小三談話間親吻的聲,兩人確實已侵害妻子的配偶權,審酌一切情狀,判小三應賠償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