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市後壁區玉米田疑似受爐碴污染一案,臺南市政府表示:
一、本案針對玉米田原生土壤、民井、地表水及爐碴石(粒)均以環保署公告的標準檢驗方法進行分析檢測,檢測數據結果皆低於相關標準。市府環保局表示因原生土壤檢測值並未超過土壤污染相關標準,不符土壤污染場址公告標準,按照現有法令規定,未符合逕行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之要件。
二、本案因農地現有爐碴存在,測量該地土壤檢測pH值達9.21,有未適農業生長耕作情形,市府本於風險控管及預警原則,兼考量檢調單位刻正進行偵查,為保全證據以利檢調單位追查釐清責任歸屬,故市府農業局將要求本址地主暫時休耕,禁止糧食作物耕作。
三、有關農地休耕補償費用,市府環保局表示目前環保署同意暫由土污基金支應,日後如地檢署偵查確認行為人後,要求行為人清除爐碴並追償農地補償費用。
四、市府後續將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依偵辦結果要求行為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負清理責任。
五、市府農業局認為現階段最重要的是優先要求地主休耕,爐碴未移除前市府環保局也會於場址周界外進行環境監測。市府對於民眾食安議題及環境保護的立場採嚴格標準,對於非農用土壤種植農作物,以嚴謹立場處理,並持續配合地檢署偵辦,進行行為人追查及要求清理本址非農用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