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員林分局全力配合民政及衛生等單位,執行各項防疫工作外,對於取締酒後駕車仍持續嚴正執法,本分局於4月20至26日,共查獲民眾酒後駕車案7件,顯見民眾仍心存僥倖,致酒駕案件仍層出不窮,目前本分局取締酒駕車作為,係依內政部警政署規定,對於使用過的酒測器均以消毒漂白水擦拭儀器外觀後,才提供給下一位受測駕駛人使用,使用後之吹嘴,也會以塑膠袋包覆後卸除,並妥善處理,避免員警及受測駕駛人感染風險。
員林分局分局長洪文宏表示,當前防疫工作與防制酒後駕車一樣重要,為保障個人及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請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或指定代理駕駛」的規定,以免害人又害己,遺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