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由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辦理,針對30歲以下設籍花蓮縣4個月以上之大專院校在學青年(詳細資格請參閱報名簡章),提供於公部門工讀機會,透過公部門工讀機會,培養就業技能,訓練其面對就業時應有之態度,並提升溝通表達能力,以建立正確之職業觀念,強化青年職能開發就業準備。
二、工讀期間為109年7月10日至8月31日,每小時薪資計新臺幣158元整,每日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兩個月工作日合計不超過37天,並依規定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工退休金,工讀單位擴及本府各一、二級機關(詳細職缺請參考職缺一覽表)。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5月22日止(郵戳為憑)。
四、甄選方式:甄選方式及面試日期悉依各用人單位規定辦理(詳如職缺一覽表)。各用人單位面試時間及地點將於109年6月1日下午5時連同初審合格名單一併公告,如因天災或其他因素延期舉行,報名者不得提出異議,延期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請於報名時留下可隨時聯繫之行動電話號碼,有關甄選方式詳細規定請參閱簡章。
※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曾經參與本縣106-108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不重複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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