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動物防疫所於本(109)年度6月25日接獲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芳苑派出所通報,於芳苑鄉三合村某處有人虐殺6隻狗並將其晾成一排,彰化縣動物防疫所接獲通報後於第一時間請警方拉起封鎖線以保全現場,並立刻前往事發地點與警方一同處理本案,現場警方已派鑑識人員及刑事人員到場勘驗、訪查,並派員積極調閱監視器,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同仁至現場發現共有7隻狗遭虐殺,且身上有骨折及被燒燙傷痕跡,將帶回7隻狗隻屍體採檢送驗是否有毒物反應,並加派消毒車前往現場消毒,後續將請警察單位查出兇手、釐清原因,並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積極追查偵辦,本案已被列為刑案,警方正積極偵辦中。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呼籲民眾尊重、愛惜生命,切勿虐殺動物,違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5-1條規定,使用藥物、槍械,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