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刑務所官舍群」歷史建築是日據時代三大監獄的職員宿舍住所,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在103年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投入修復經費2億2,392萬元;108年10月針對9棟木造官舍和公共範圍進行整修,依據每棟建築原有形式修復,發現其中1棟木造官舍被樹根侵入破壞難以分離,改以現地保留方式,意外形成「樹包屋」特色景觀。
文化局說明,台中刑務所同時具有日據中期、末期及戰後初期三種風格的歷史建築,建體共9棟木造官舍,各別興建在日據大正時期(1912-1926)共3棟落成、日據昭和時期(1926-1945)共3棟、戰後1960年代共3棟。其中1棟在昭和時期建造木造官舍,因緊鄰近80年樹齡的榕樹,日經月累,樹根繁密生長,幾乎包覆整棟木造,深入屋頂和牆面、雨水長期滲入破壞木結構,官舍幾乎無法承受榕樹的重量。
文化局指出,為兼顧修復建築與及保護老樹,原有意移植榕樹,再針對官舍修復,經實際評估,為避免在分離修繕過程中造成官舍解體,改以現地重構保存,維持老樹的原生態,並在周圍環境加強清理及安全維護,讓民眾欣賞到建築與自然融合共生的特殊景象。
文化局分享,日據時期判任官官舍以以「和式」的生活空間形式為主,內部空間有玄關、座敷、居間、臺所、炊事場、便所等,甲種官舍還有應接室且為獨棟建築,乙、丙、丁種官舍為二戶建宿舍。並依甲、乙、丙、丁不同職等的職員,分別安排住所為甲種官舍提供州廳郡課長、支廳長、監獄監長等居住,約25坪;乙種官舍提供郡課長等居住,約20坪內;丙種官舍提供四等判任官居住,約15坪;丁種官舍提供巡查、看所等居住,坪數在12坪內。
文化局表示,修復完工後導入民間企業參與營運,將歷史建築活化為多元文化休閒空間,商店經營參考華山文化創意園區,結合特色店、餐廳及戶外空間等形成在地文化景點,園區營運時間延長到晚上,提供民眾下班後新去處,連結鄰近台中刑務所典獄長官舍、台中刑務所浴場、台中刑務所演武場,形成「刑務所官舍群文化園區」,成為台中歷史文化空間的新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