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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空氣品質改善有感,獲環保署評鑑108年空氣品質維護改善工作績效「優等」縣市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在配合中央政策及推動多項空氣品質改善工作,落實空氣污染減量,於108年空氣品質維護改善工作績效考評中,獲行政院環保署評鑑為「優等」縣市,今(10)日下午2時於嘉義縣人力發展所,由環保署張署長子敬頒發優等獎座表揚。

環保局局長陳華盛表示,配合中央政策及改善空氣品質,環保局持續針對工業區、車輛及其他污染源加強輔導、稽查與管制,推動鍋爐汰換、使用潔淨燃料、汰除老舊車輛、營建工程管制、禁止露天燃燒及餐飲業加裝末端防制設備等措施,使苗栗縣空氣品質指標(AQI)平均值由103年74.2降到108年57.5,改善約22.6%,空氣品質不良比例(AQI>100)從20.0%降至6.3%,而影響人體健康甚鉅的PM2.5,苗栗縣年平均值也從103年23.0微克/每立方公尺下降至108年15.6微克/每立方公尺,改善幅度達32.1%,接近國家標準15微克/每立方公尺,而其他污染物如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改善幅度也有10.9~33.9%,不但符合環保署空氣品質標準,各項污染物濃度均持續下降,空氣品質改善成效顯著。

同時為維護苗栗縣空氣品質,積極推動空氣污染管制工作,輔導大型固定污染源使用潔淨燃料,苗栗縣重油使用量已較103年下降40.7%,天然氣增加22.9%,達到源頭污染排放減量目的,又成立管制專案,積極輔導業者自主管理及末端防制設備優化,提高污染物處理效率,也成為鄰近縣市觀摩參訪對象,於逸散源管制上,結合多項科技監控設備,包含無人機、縮時攝影、空氣品質微型感測器等多項科技設備,提升營建工地及露天燃燒稽查管制效果,並推廣苗栗農改場新研發改良液態益菌肥,透過企業認養與本局協助農民媒合施作,輔導農民使用新式農業廢棄物處理技術,108年本局已輔導施作面積達104公頃,109年持續推廣與媒合作業,截至109年6月底已完成媒合面積達1,269公頃,可減少露天燃燒。而在移動源管制上,輔導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已由103年57,377輛降低至108年14,039輛,減少75.5 %,一至三期柴油車由104年5,190輛減少至108年3,540輛,降低幅度約31.8 %,同時,本局積極推動民間保養廠認證,透過與民間認證保養廠合作,將檢驗及保養有效整合,使檢驗不合格的車輛能即時改善;本局為有效掌握區域性空氣品質,積極針對工業區、重要道路、陳情熱區等區域布建500點次空氣品質微型感測器,提升空氣品質監測解析度,以有效釐清污染源,並達到即時改善之目的,本局透過科技監控、多元化輔導及污染減量措施,使苗栗縣空氣品質持續「有感」改善。

環保局表示,改善空氣品質是需要花長期時間努力,更需要企業與民眾的協助與配合,才能使苗栗縣空氣品質越來越好,苗栗縣在108年空氣品質維護改善工作績效考評中,榮獲「優等」佳績,顯見環保署對於苗栗縣空氣品質維護與改善工作的肯定與支持,環保局將持續努力維護苗栗縣環境品質,守護民眾安居及健康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