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的交通噪音,除了車輛本身機械運作所發出的「本質性噪音」,另外就是車輛刻意改裝後所發出的「炫耀性噪音」。實際上,汽、機車引擎與排氣管改裝後,能輕易產生超過110分貝的巨大噪音,等於是3輛救護車同時鳴笛時所發出的音量。
南投縣致力推展觀光,縣內投139線、136線及台14線、台3線、台21線等因多山的地理環境且連結多處觀光景點,成為吸引高噪音車輛熱門出沒路線,近年來,環保局積極配合警察、監理單位等,不定時進行道路攔檢,並在縣內高噪音車輛熱門出沒路線,辦理跨縣市聯合攔查,由於成績卓越,更榮獲「108年度機動車輛噪音稽查管制計畫」考核評比績效第二名,因此,環保局為持續解決民眾噪音的問題,本年度也將納入「聲音照相」高噪音科技執法設備,採不定期的方式在民眾陳情高噪音車輛出没熱點地區及時段辦理高噪音車輛之蒐證及取締,針對蒐證檢測超標車輛,環保局將通知在期限內至環保局進行複檢,若不合標準者將依據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若通知未到檢者,則依據噪音管制法第31條規定,處規避、妨礙或拒絕之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強制執行檢查或鑑定。
環保局表示,統計自109年4月份止,已攔查檢驗7場次(到檢2場次),合計攔查92輛機車並查獲15輛次噪音不合格車輛,除依據噪音管制法規定處分外,同時亦要求不合格車輛限期改善至複驗合格為止。環保局也呼籲車主,改裝排氣管車輛除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令外,也應符合噪音與排氣等規定,車主所使用的排氣管,若經環保局或環保署認證實驗室取得噪音檢測合格者,都可合法、安心的行駛於道路。環保局取締的重點為在於「抓吵不抓改」,為防止排氣管改裝伴隨而來的噪音困擾,環保局除持續受理民眾檢舉噪音車輛外,也將於環警聯合攔檢時納入「聲音照相」高噪音科技執法蒐證,希冀藉由專業任務分工、共同執行防噪作為,來減少惱人的噪音問題,還給民眾一個安寧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