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嘉義縣某補習班不當管教案,教育處14日夜晚獲知後,立即聯繫補習班瞭解案情,15日一早派員赴現場調查,經確認案為該班林姓班主任不當管教行為,因學生考試考不好,班主任因此體罰成績不好小六學生,家長已帶學生驗傷並報案。
教育處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相關規定,令該班應予解僱該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行為的班主任,並登錄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資料庫,通報全國知悉。
此外,補習班部分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規定裁處停止招生處分,同時,14日晚間,教育處已請學校校長主動瞭解,學校除已完成相關通報,導師並已與家長聯繫,將加強關懷輔導。
有關不當管教涉屬兒少保護事件,除教育處輔導管理補習班外,社會局也將請社工瞭解調查,倘涉照顧疏忽虐待等違反兒少法事宜,將依法處以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