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為確保轄內民眾行車安全,維持交通順暢,在苗栗市中正路及光復路路段完成設置「科技執法設備-違規停車自動偵測系統」, 自109年12月01日起為期一個月宣導期即將結束,將於110年01月01日起正式開始執法,在執法區域內違規停車,系統將自動蒐證舉發,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紅線違停、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停車及併排停車,均可處新臺幣600元至2,400元不等之罰鍰。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翁群能特別再次提醒民眾,科技執法目的不是開罰,而是希望提升交通安全與行車順暢,並藉此改變駕駛人的違規停車行為與習慣,請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確保本身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