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3)日15時許,有位婦女拿著一支手機向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池上分駐所值班警員蔡誌昇報稱「我在便利商店桌上撿到一支手機」,員警檢視手機保護套,夾層內有張慈濟關山分院看護證,遂去電該院查詢,院方隨即通知持卡人至所內領取;失主慌忙地來到所內領取,一問之下原來她來自菲律賓,她連連的向員警道謝,並說還好有熱心民眾撿到手機,如果沒有看護證,就沒辦法陪雇主進醫院看病了,謝謝您們!
臺東縣池上鄉因伯朗大道而聲名大噪,而且特色商店是一家接著一家開,所以無論平日或例假日,不僅吸引許多外地遊(旅)客前來遊憩,其中也不乏在地人;於昨(3)日15時許,有位婦女手拿著手機至池上分駐所內向值班警員蔡誌昇報稱「我在便利超商的桌上撿到一支手機,請警察協助找失主」,員警依規定受理後,檢視手機保護夾,在裡面找到一張「看護證」,隨即撥打電話向發卡的慈濟關山分院查詢該證持卡人;該院得知上情後,隨即去電給持卡人,請她到池上分駐所領遺失電話及證件;約莫過了1小時,失主開心地到警所領取遺失物;一問之下得知,因今天放假便與同在該地區做看護的友人到池上遊玩,到便利商店買完飲料,就坐在外面聊天,離去時忘記拿手機,回到家遍尋不著急得要命,因為裡面有看護證,若沒證件就無法陪同雇主前往看診,還好接到醫院打電話說手機證件在警所,真的很感謝您們!還有那位熱心的民眾,真的太感謝了!
關山警察分局表示,池上分駐所警員蔡誌昇受理遺失物後,在手機保護夾內找到失主看護證,在循線去電院方協助,順利找到失主,將手機及證件物歸原主,積極認真的工作精神,足堪所有同仁的表率!另在此宣導,拾得遺失物後,應該通知遺失人或報告警察機關,如果在機關、學校、團體或其他公共場所拾得時,應該交給該場所的管理人,而之後在無法連絡到遺失人的情況下,必須進行公告程序,如果超過法定期間(六個月)有受領權之人依然沒有前往領取,在交存至警察機關之狀態下,再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所以如果民眾拾獲遺失物,建議拿給警察機關或是公共場所管理人,然後密切追蹤,才是正確的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