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為提升員警執勤效能,今年3月起試辦內政部警政署開發建置的電子舉發製單系統,搭配攜帶式藍牙印表機,可將罰單處理程序從5至10分鐘大幅縮短至1至3分鐘,目前已購置49台印表機,將再購置200台,逐步推廣全面電子化,讓執法品質越來越好。
警察局表示,以往員警攔查交通違規時,僅能以行動電腦查詢違規人相關資料後,再以手寫方式將相關資訊填寫於罰單上,一張罰單常要花上5至10分鐘,不僅容易造成民眾等候不耐,長時間站於路旁,無形中也增加警民雙方危險,且以人工填寫方式也容易有誤植或字跡不清情形發生,造成民眾事後申訴更正的困擾。
警察局試辦電子舉發製單系統後,員警僅需填入車號、違規人證號、違規地點及點選違反法條,其他資訊將由系統查詢後自動帶入,簡單數個步驟即可完成舉發作業,再搭配攜帶式藍牙印表機,現場將罰單列印後交付違規人簽收,所有流程僅需1至3分鐘,不僅能大幅縮短作業流程、時間,也能有效改善製單的正確性及清晰度。
警察局表示,目前已購置49台攜帶式印表機供交通警察大隊使用,另今年度已再委請警政署購置200台攜帶式印表機,將視員警使用狀況及執行成效,達到交通違規製單全面電子化的目標。
警察局長楊源明呼籲,雖然電子舉發製單系統可節省許多時間與流程,但希望民眾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才是真正達到節省時間、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