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五股區公共停車、公有市場需求及土地活化效益最大化,新北市政府推動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將五股工商立體停車場1樓低度利用之頂蓋型廣場積極規劃改建為公有市場,經110年3月19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27次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將帶動地區消費及活化既有空間利用。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表示,五股工商立體停車場屬五股都市計畫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為了帶動地區消費品質,市場處將引進中型新型態市場(約102攤),短期得依多目標辦法第3條第5款規定,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公共設施,經提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同意做臨時使用,透過公有市場可以較高強度的管理介入,提高市場整體安全、衛生品質,以更優質的環境條件,吸引消費者移轉消費場域,進而帶動地區消費環境轉型及活化既有空間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