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所長吳煒健、警員范穆函於110年3月30日凌晨1時許,巡邏行經臺1線132.5公里處附近發現有鵝隻於車道上行走,經查係載運家禽停靠於路旁之大貨車,因車上鵝籠籠鎖鬆脫導致5、6隻鵝隻竄出,在車道上流竄,為防制後續往來車輛為閃避鵝隻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立即協助吳姓駕駛將在道路中流竄鵝隻迅速「逮捕」回籠,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警方表示,於(30)日深夜時段巡邏行經臺1線南下132.5公里處,發現一群鵝隻在道路旁竄動,因該路段未設置路燈四周昏暗視線不良,深怕該群鵝隻影響來往人車安全,立即通知車上駕駛,合力緩步接近該群鵝隻,小心翼翼驅趕,徒手將鵝隻捕捉回籠。吳民表示(47年次、宜蘭縣人)昨(29)日下午由宜蘭縣載運鵝隻要運往南部販賣,歷經長途拔路3個多小時車程,身體突感疲憊,所以就將大貨車停放道路旁安全處休息片刻,於睡夢中突然被巡邏員警叫醒,始知車上所載運的鵝隻,可能是因籠子籠鎖鬆落才導致脫逃,感謝警方能即時協助將該群流竄道路中鵝隻捕捉回籠,否則造成行經該路段用路人安危,後果將不堪設想。
通霄警方呼籲,民眾以交通工具載送家畜或動物,出發前除應檢查車輛各項機件功能是否正常外,另載運家畜或動物籠子籠鎖或鞸繩是否緊實牢靠安全,以避免家畜或家禽脫逃(離)竄入道路撞擊道路上汽機車,衍生治安或交通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