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因價廉、輕巧方便,機動性高,加上不需駕照便可騎乘,近年來已成為無駕照者代步交通工具首選,但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最大行駛速率不得超過25km/hr,有些使用者為提升時速,自行改裝動力系統,更換鋰電池及電氣配線,不但增加車輛故障機率,更可能造成火燒車意外。
彰化縣106~109年計發生10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均為電池配線系統引起,其中4件有改裝紀錄。彰化縣消防局提醒,購買電動自行車應選購經交通部型式審驗合格之產品,並嚴禁改裝,尤其是電池系統及電氣配線,稍有不慎即有可能起火自燃。
彰化縣消防局呼籲,要預防電動自行車自燃起火,請謹記以下5觀念,惟有正確使用電動自行車,使用者才能行的便利,用的安心。
一、選購經交通部型式審驗合格商品,認明合格標章。
二、勿自行加裝、改裝鋰電池及電氣系統。
三、電動自行車專屬充電器,不同型號充電器不可混用。
四、電池或電氣系統故障應立即檢修。
五、充電時應避開樓梯間、通道或出入口處,並與易燃物保持適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