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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警方偵破元長、四湖蒜頭竊盜案 積極防竊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於110年4月中,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元長、四湖地區,有農民收成放置在倉庫烘乾的蒜頭遭竊,警察局局長朱宗泰知悉後,非常重視,立即指示分局長黃維章、偵查隊長李志文成立專案小組全力查緝,並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段可芳檢察官指揮偵辦,經檢警分析研判竊嫌作案手法及路線,沿路調閱路口及民宅監視器分析比對多日,發現1部深色廂型車涉有重嫌,雖查詢該車車主已過世多年且車籍已遭註銷,然黃分局長指示,農民種植作物非常辛勞,尤其蒜頭每半年才能收成一次,務必全力查緝竊嫌到案,還給辛苦個農民一個安心的生活環境。

專案小組經過數日對案情抽絲剝繭,詳細調查蒐證、跟監,發現家住彰化地區的盧姓竊嫌涉嫌重大,且為躲避警方查緝,專於深夜駕駛廂型車尋找位於雲林縣沿海地區偏僻倉庫,如有聽見蒜頭烘乾機運作聲響,即下車持板手破壞門窗,再潛入倉庫內竊取蒜頭,以廂型車載運離開。警方蒐證完備後,立即持雲林地檢署核發之拘票前往盧嫌彰化住處拘提,當場查扣其作案廂型車,並於其住處內起獲農民遭竊之蒜頭14袋,共計448.13台斤,另於盧嫌身上查扣手機1支、販賣蒜頭餘款新臺幣1100元等證物,顯見盧嫌涉刑法加重竊盜罪嫌,全案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局長朱宗泰表示,雲林縣是國內蒜頭重要產區,目前是蒜頭採收期,今年種植面積很廣且蒜價不錯,容易成為宵小行竊目標,警方除啟動專案加強巡邏,也設置巡邏箱,提高巡邏地點密度,同時執行定點稽查、加強盤查人車等強化勤務,並結合守望相助巡守隊,共同執行防竊專案勤務,確保農民財產安全,警示竊賊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