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分局公館所所長吳國基、巡佐劉家隆、警員湯雍誠等3人4日晚間持地檢署核發之拘票前往鍾姓受拘提人家中執行拘提,考量鍾嫌有恣意攻擊風險,員警著防彈衣、臂盾、警棍、辣椒水等裝備進入犯嫌房間,未料犯嫌見警即持刀、棍拒捕,警方施以辣椒水順利將嫌犯刀、棍擊落後,上前施以強制力壓制,惟剛壓制在地上時,鍾嫌突以遭擊落之尖刀攻擊員警,致吳所長腹部穿刺傷、湯員右手擦傷,期間該所長不知其腹部已遭犯嫌刺傷,為避免其他危害仍在現場指揮調度,直至消防救護人員檢視傷勢,才發現有遭刺傷之情事,隨即送醫檢視吳員小腸及腹腔有穿刺傷,經醫院診治後表示術後恢復狀況穩定,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鍾嫌左手遭劃傷,經送醫治療傷勢穩定,詢後依加重妨害公務罪等罪嫌移送偵辦。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周煥興獲悉後立即至醫院探視吳所長及慰問家屬,警政署署長並指示務必全力協請醫院給予最良善的醫療照護。
苗栗警察分局分局長楊贊鈞表示,本案吳所長研判嫌犯有攻擊他人風險,攜帶完整應勤裝備,見嫌犯持刀、棍與警對峙時,能冒險犯難擊落嫌犯刀、棍後進行逮捕,負傷後仍奮力壓制嫌犯,對於其英勇執法態度及作為給予高度肯定外,另表示警察工作處於高風險環境是不變的宿命,太太見吳員就診時痛苦非常心疼,對於吳員基於警察保護民眾的職責英勇作為值得嘉許,希望能早日康復回到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