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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宣佈高三、國三學生5/18至5/31停課,其他學生因疫情需求可由家長代向學校請假

國內疫情嚴峻,台中市政府宣布明(18)日起至5月31日止,全市國三及高三生停課不停學,改採在家線上遠距教學;高二、高一及國二以下學生(含幼兒園、補習班、安親班包括課後照顧中心、才藝班等),家長可視防疫需求代為向學校(機構)請假並在家線上學習,請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不扣分。市長盧秀燕強調,為保護師生健康,請大家全力配合、防疫步調一致,持續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盧市長表示,為保護學生健康,市府日前已發函各級學校,要求師生到校均佩戴口罩、勤洗手。明日起至5月31日止,國三、高三學生全面停課不停學,其餘階段的學生因家長考量點不同,若基於防疫理由,得由家長向學校請假,轉為線上學習。

盧市長強調,市府將持續追蹤疫情發展,通盤考量並視情況滾動修正,請家長及師生持續關注市府官方訊息。她也提醒在家學習的學生儘量待在家、不要外出,持續自我健康監測,並妥為規劃在家學習的進度與內容,善用相關學習平台。

教育局長楊振昇說明,台中市各級學校已完成線上教學模擬演練,國三及高三停止上課,學生仍能依據課程計劃學習,教育局並建置「台中市線上教學資源平台」,整合1萬餘筆1至12年級各科各版本的學習影片及補充教材,另備有行動載具及行動網卡供經濟弱勢的學生免費借用,避免學生因疫情停課造成學習中斷。

另針對國三、高三停課後,少數須辦理重補修取得畢業資格者,可於6月1日起返校進行重補修,或採行調整占分比率等多元方式處理。本學期延後開學,國三課務在會考後遺留的課務可於線上完成,期末評量補行評量可利用線上繳交報告等多元方式處理,維護學生權益。

因應校園防疫需要,台中市政府表示,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符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時,家長於停課期間如有照顧學童的需求,12歲以下學童的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子女,有照顧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勞工局表示,所謂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者,如爺爺、奶奶等。此外,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如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家長也可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給予不利處分。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