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國內疫情加劇,全國延長三級警戒,苗栗縣府自110年5月14日起已與警方展開聯合稽查取締,截至5月27日警方執行成效如下:
勸導民眾未配戴口罩184件,取締開罰83件;違反室內五人群聚取締兩件12人;違反室內十人群聚勸離兩件;假訊息3件12人;加強稽查違娃娃機業者,查獲違規一家;動員警力1796人次,稽查3319家次。
其中,針對可能再犯的高風險業者,編排勤務進行查緝,以有效防範,迄27日止,共動員警力1796人次,稽查3319家次,如經查獲仍違法營業,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對業者、現場執業人員、消費及聚會者嚴格法辦,並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為免群聚感染,防堵八大行業仍持續營業造成疫情破口,警政單位持續嚴查重罰違規業者外,縣府配合中央建議,若違規業者有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經查獲直接依最重處罰3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若未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第2次查獲除了罰鍰外,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的措施,且移送地檢署偵辦。
縣府呼籲業者、民眾,務必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一起做好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