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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全力稽查東南亞食品業者 標示違規8件最重罰300萬

因應國內首次查獲走私含有非洲豬瘟肉品,台中市政府上緊發條全力偵辦,台中市政府食品藥物安全處自8月23日火速啟動「販售東南亞食品業稽查專案」,截至今(26)日中午止,稽查南亞食品販售業及餐飲業者54家次,未查獲來自疫區肉品,但有8件肉品標示違規,已當場要求業者下架、限期回收改正,並將依食安法裁處,最高可罰300萬元。

食安處表示,市府聯合內政部警政署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及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台中分局前往稽查,分山、海、屯及市區分頭展開清查台中市東南亞食品販售業及餐飲業者。截至今日中午查獲8件標示違規案件,產品種類分別為3件肉捲、2件香腸、1件酸肉、1件火腿、1件魚板,以未標示成分、未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為違規大宗,其次為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

針對標示違規產品,食安處現場已令業者下架並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能販賣,違規產品將依違反食安法第22條,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另為求慎重,防檢局台中分局針對未標示豬肉原產地的肉製品抽驗3件(菲律賓風味香腸、豬肉捲、酸肉),以及購自市場的散裝豬肉抽驗1件,各300公克,如檢出非洲豬瘟病毒將全數銷毀。

食安處說明,非洲豬瘟病毒只會感染豬,不會傳染人,但可經由廚餘、動物分泌物或排泄物等途徑傳播。提醒市民如發現來路不明肉品,以一般垃圾處理,不可丟入廚餘桶;勿自網路購買或輸入來路不明的肉品,也不可攜帶豬肉或豬肉製品入境,以免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