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民眾安全,本局元旦連續假期執行酒駕大執法專案,針對轄內餐廳等飲酒場所實施勸導勿酒後開車,並在易發生酒駕肇事路段規劃加強酒測勤務,連續3天,查獲酒後駕車違規共計62件(汽車20件、機車29件、慢車13件),其中有51件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酒駕大執法除了選定飲酒場所及易發生酒駕肇事路段同步編排酒測路檢勤務外,也由各警察分局、交通隊等運用各項勤務強化違規攔查,全面性防制酒後駕車,另外對於騎乘電動自行車之「慢車」酒駕,酒測值超過0.25 mg/L,則比照機車以動力交通工具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彰縣警局局長吳坤旭再次強調,酒後開車上路,已是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呼籲駕駛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我們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執法強度及密度,貫徹「酒駕零容忍」的決心!